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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抽文---- 反《也谈关于写连环杀手犯罪小说应当注意的问题》
首注:曾一度少不更事妄谈连环杀手犯罪小说的“十诫”,后在自己动笔码字编故事的过程中发觉,真是好似江主席说过的那般----“事非经过不知难”啊!对以前幼稚可笑的部分观点也有了新的、批判性的认识,在此向大家负荆请罪,并以自骂自抽的方式以谢罪于各位看官。
原文观点:一、书名别太“眩”。 批判观点:书名其实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你可以说《沉默的羔羊》(托马斯·哈里森)(其实正确翻译应该是《羔羊的沉默》)这个名字很有意境或是《非人》(乔治·法莱蒂)这个名字很有深度;但你同样无法否认《东方快车谋杀案》、《尼罗河上的惨案》(阿加莎·克里斯蒂)、《死亡拼图》(哈兰科本)、《洛城机密》(詹姆斯.艾尔洛伊)等所谓名字落“俗”的伟大作品存在。正所谓“包子有馅不在褶上”,到底是不是好作品,内容才是最重要的!也是决定性的!只要是作品内容够硬,就算是《无题》一样牛X! 原文观点:二、地方别太“偏远”。 批判观点:很难避免。这是由客观社会体制而决定的,不以作者的个人意志为转移的无奈情节。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也许还不是完备的法制社会,但我们在许多司法监控以及犯罪预防措施上做得还是相当到位的:有人口普查,民警下片,枪支管制……也就是说,你下笔要是写咱们国家发生了过于离谱的案件或事件不太现实,读者看了也不会信。我们相信很多作者不得不忍痛“背井离乡”,把故事的舞台移转到自己本不熟悉的异国土地上。另外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咱们国家某种政治“敏感性”的存在……怎么个“敏感”法?都说了是敏感嘛,你怎么还好意思继续追问俺们呢…… 原文观点:三、人名别太“古怪”。 批判观点:如果说父母难,为给孩子起名还得翻《康熙字典》的话,那作者更难,因为他笔下有无数“孩子”。起名这回事就好象生产商品一样,量产了质量很不好保证了,全部纯手工成本又太高。你可能会说:你瞧人家金大侠,一部小说里那么多有名有姓的人物,个个都踔得住!是啊,要么说人家是大侠,咱们是流寇呢。不过我们在这里也小小的八卦一下,君不知《天龙八部》中的倾城红袖“王语嫣”原名也是仿若丫鬟侍女般的“王玉燕”。如此看来,金大侠在十年砺剑的过程中也曾倍受“量产人名”之苦恼,诸位作家写手大可以此宽慰自己。总之,人名古不古怪一说与书名是否“三俗”一样,都应当是由大家自行把握的问题。如果人物刻画得好,叫“孔乙己”一样活灵活现,栩栩如生;人物刻画得死板空洞,那就叫什么名字都是万劫不复喽。 原文观点:四、主人公别太“嫩靓酷”。 批判观点:其实这个问题是存在诸多制约因素的。首先,一部作品的受众群体是什么很重要:我这明明是写给孩子们看的东西,那柯南就是比大叔小五郎受欢迎;我这是中学馆读物,那主人公要是个白胡子老大爷岂不就全瞎了……其次,时代审美观的需要:毋庸置疑,谁写一部作品出来都是希望能够尽可能地得到读者的认可,那么他/她也就会不自觉地在写作中搀加进去一些迎合读者审美情趣的因素,这没什么不对的啊?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塑造小说的主人公是受作者自身情况制约的:一个年轻的作者很难去把一个中、老年的人物形象构建得极尽丰满(跟上面说过的一样,能做到这一点的都可以称得上是“大侠”级的人物了,我们这里是以自己的低智商水平作为标准来衡量的)。知识可以学习,资料可以查阅,考据可以“百度”……但唯有人生经历所带来的年龄特征是无法简单地“拿来”己用的。没有生存的磨砺,不经岁月峥嵘,何来对生命的感悟?所以说,对很多作品中主人公年轻化应当予以必要的理解,这也是近年来“低龄化写作”的衍生结果。 原文观点:五、装备别太“先进”。 批判观点:无。在这里我们腆着大脸死硬一次,坚持原来的观点“在情节中出现的武器、交通工具、科学设备、电子产品一定要符合故事的时代背景并交叉考虑使用者(机构)的经济条件与社会地位”,切忌“抓什么就用什么”。 原文观点:六、真实人物/事件别太“随便”使用。 批判观点:与其说是批判,不如说是希望能够进一步地对这个观点进行说明解释。我们在原文中的举例其实说明了两种典型的“套用”:一种是利用真实的人物/事件等与小说情节进行互动以增加作品的时代感与社会性。这种手段玩好了那真不是一般的高,怎么个高法?我们还是推荐大家去看看金庸老先生的武侠作品,无论是“飞雪连天射白鹿”,还是“笑书神侠倚碧鸳”,与各个时代的历史人物、事件都互动得巧夺天工,令人抚掌击节。玩得不好会怎么样?一部作品最致命的问题之一就是出现情节上的硬伤,就好象小日本非喜欢把源九郎义经意淫为横扫欧亚大陆的成吉思汗一样,从时间、地点、人物性格、战斗方式、语言文字、民族文化上怎么联系都是个畸形儿,连他们自己国内的历史研究者都觉得“无聊,可笑”(田中芳树语)。第二种确实是普遍存在的,但也是我们最不喜欢的一种类似于“抄袭”的方式,只不过抄袭的对象是历史事件/案件/人物,所以不会有人上法院去告他们。但在我们看来,倚仗着自己把握了一些平常老百姓所不知道或是不会涉猎到的资料再来个“改头换面”,让大家以为这是其创作能力的体现,本身就是对读者的一种不尊重。如果你非要用,OK!请在后面注明原真实事件/案件是什么,在哪部分进行的加工/演绎/再创作;或是参照《黑色大丽花》那样,还原一个案件的真实原貌,对故事本身另行进行独立创作。读者花时间精力去读你的作品是希望能够看到有创造性的东西,对一个小说作者的认可也是对其创造力的认可,而不是对其“改编”能力的认可。作品水平有限没关系,谁都是从蹒跚学步开始,最后才有可能飞跃颠峰的。不要想投机取巧,这样做欺骗的不只是读者,也是一种悲哀的自欺,对作者的长远发展非常不利。 原文观点:七、政府的司法机构/人员别太“弱智”。 批判观点:无。其实这个观点大家应该早就已经开始接受了,随着这些年来《CSI》、《犯罪心理》、《重案疑云》等等国外优秀影视作品的播出,我们这些老百姓对今日之官方刑侦水平也有了新的认识。既然如此,我们希望大家不要局限在“月亮是国外的圆”,俺们自己国家的刑侦水平,尤其是在犯罪预防方面做得也相当到位。至少在我们看来,很多时候,我们与国外的差距更多是体现在硬件水平与理论的系统性上。比如说,就同样的一个案件,国外可能会有专职科室或人员使用先进的科技设备进行现场勘验,再由相关专家以此为依据进行专业性的总结与报告;而我们国家可能就是一个法医加上几个侦查员一锅烩全整下来了……最后对案件的侦破结果呢?有可能差不多。人家用仪器,咱们有土办法;人家说术语,咱们讲行内的“切口”;人家一边向法庭申请许可一边进行监视,咱们是开个班子会之后就直接蹲守布控了……说白了就是一个显得“洋气”,一个貌似“老土”,但黑猫白猫,拿住耗子的都是好猫! 放心吧,月亮她只要还是圆的,在什么地方看,都方不了。 原文观点:八、罪犯别太“唯美”或“唯丑”。 批判观点:必须承认,我们在这个问题上存在某种程度的认识误区。要推卸责任的话,这也是因为某些作者塑造的一些过于“完美”或是“完丑”的形象对我们打击过于沉重的结果哈!喜欢相关题材作品的朋友可能都知道,写犯罪小说的千千万,优秀的犯罪题材作品万万千,但能被称做“Perfect”的人物形象掰着手指头数也就那么三五个。我们看一些老片的时候总爱批评里面的人物过于“高大全”,为啥?因为我们自己不相信会有这样的人存在。到底有没有“完人”存在不是我们需要讨论的问题,关键是一个作者在笔下塑造人物的时候要考虑到读者会不会认同这个人物形象的存在感,否则“玻璃人”再完美,也是透明的,很容易就被无视掉了。这里我们举两个极端的例子:一个是小朋友、大朋友、甚至是部分老朋友都喜欢的“名侦探”柯南(这虽然不属于“犯罪小说”范畴内的例子,但从创作角度来说还是有一定借鉴意义的),谁都知道这是不真实的,谁都明白这个人物形象离生活比较远,但这并不妨碍大家喜爱他。为什么?因为这个人物形象更多地被赋予了一种童话色彩,对于低龄的孩子们来说,这是一个集勇敢、机智、冷静等优点于一身的理想化偶像;对于年长一些的朋友们来说,这又是一个难得的轻松影视作品,看着不费脑子----可称得上是“老少皆宜”的成功范例。另一个就是我们大家很熟悉的“食人博士”汉尼拔·莱克特了,这名连环杀手以高雅的文学修养,渊博的知识,深沉的气质,缜密的思维,残忍的手段征服了无数观众与读者。为什么?从技术层面来看的话,汉尼拔·莱克特这一形象是作者哈里森综合了若干现实中连环杀手的特征塑造出来的(不过人家可没照搬,我们在其他文章里专门就这个人物的原型案件/人物做过一些汇总),这就使大家愿意相信这种人物在生活中是有可能真实存在的;从咱们这些“局外人”的视角来看,这个本应成为反面人物的罪犯由于其凄惨的童年记忆、超越常人思维的自我价值体系而带有了某种浪漫主义色彩。于是,当我们“傻呵呵”地看着警察象没头苍蝇一样乱转并为这名“黑暗的心灵猎手”暗暗祈祷的时候,殊不知已经陷入了作者精心布置下的美丽陷阱(要是犯罪小说里的连环杀手都能塑造得有这个水平,我们也情愿“陷”死在里面了呵呵)。 那么说回自我批判的问题上就是:一个过于彻底的人物形象是否应该出现,与作者的创作功力是有直接联系的,与该文学作品的定位也是密不可分的。你塑造的人物可以是唯美的、唯丑的、残缺的、理想化的、极端写实主义的……关键还是要让观者能接受他/她的存在。 原文观点:九、情节别太“离奇”。 批判观点:就这个问题还是要澄清一下,那就是所谓的别太“离奇”,更多地是指希望小说情节要合理化,不要有填不上的坑,解释不了的现象,圆不了的故事。其实咱们这些年来屡受各种高水平影视书籍作品的洗礼,早就百毒不侵,刀枪不入了。一部犯罪小说的情节要是过于简单,还真糊弄不了咱,没办法,“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啊!那么既是如此,我们就要想办法作到突然而不突兀,离奇但不荒诞。作者在自身能力的范围内大可天马行空地发挥想象力运用创造力,只要是别出硬伤,让故事情节虽然诡异,但却存在合理化的解释。作为一部犯罪小说来讲,是先慢慢把读者带入一个“局”里,最后一抖“包袱”,让大家在恍然大悟之余体验到阅读的快感;那么这个“包袱”里的“料”和“局”中的“设置”就必须是严丝合缝地一一对应,绝不能试图去侮辱读者的智商。 原文观点:十、专家别太“业余”。 批判观点:无。而且要再补充上后半句----专家也别太“专业”。怎么讲?有部分犯罪小说里经常会出现一些相当专业的理论分析,这是很好的,俺们支持!不过,您也别“名词与术语齐飞,符号共洋文一色”,弄得读者跟听天书似的,很容易使大家产生距离感与不认同感。专业化是好的方向,但对读者不熟悉或不了解的专业知识应当通过故事情节或边角注释进行必要的说明,让大家明明白白地看个通透。
最后,再叻叻几句我们自己在犯罪小说的写作过程中的体会与遇到的问题。 一、关于作品的开篇。 大家都知道:“好的开始等于成功的一半”!那么在一部连环杀手犯罪小说里,应当如何在开篇就吸引住读者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从我们读过的作品来看,主流作品中有两种方向:一种是上来就刀光剑影血肉横飞,诡异的情节,复杂的矛盾关系……以强大的冲击力在第一时间抓住读者----多见于网络文学作品;另一种就是循序渐进,亦步亦趋地带读者“入局”,从平淡到紧张乃至于最后令人喘不过气来----多见于传统文学作品。孰优孰劣不好妄加评判,从我们自己写作的感受来讲,前者相对容易实现一些,后者对作者的文学功底要求比较高,希望大家能根据自己的情况“因地制宜”。不过我们也鼓励大家能多尝试一下第二种方法,至少我们目前就在尝试----这并不是说我们想借机会在这里自吹一下----恰恰相反,我们可以坦白地告诉大家:这种写作过程由于我们自身低下的文学素质而变得痛苦不堪。不过我们相信写作同许多事情一样,都是自我挑战的一种形式,没有难度,何来挑战?没有挑战,何来磨炼?没有磨炼,又何谈成长呢?希望大家都能把写作的过程也当作一个自我完善的过程,并与自己作品一起去开拓更为广阔的世界。 二、关于作品的专业化。 连环杀手犯罪小说必然会牵扯到一些专业化的知识,我们当初自以为肚子里有那么二两货,就得意忘形地匆匆下笔,以为二十一世纪的神作即将诞生。孰知俺们几个越写越发现自己的傻X程度其实不亚于某网络自恋肥女,生活是如此纷繁,社会是如此复杂,岂是我等几个黄口小儿能堪得透的?不说别的,就个案的描述来讲:公安机关出现场的规则与顺序是什么?法医验尸的步骤与勘验报告的格式是什么?司法机构内部的职责与级别划分是什么?参与案件调查的都应该有哪些人?如何把故事的主人公自然地插入到案件中去?现在流行讲“犯罪心理学”(俺们也不能免“俗”哈),那么作为犯罪学与心理学的交插学科,它是以心理学为基本规则的,犯罪主体只是作为研究对象而存在的。如果想描写犯罪心理学,对心理学的函盖范围应当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才行,这包括且不限于对社会心理学、性格心理学、普通心理学、变态心理学、生理心理学、群体心理学、宗教心理学等心理学分支学科的认知,在这个基础上,还要去大量查阅心理学案例。从顺序上来推的话,就是先搞明白心理是个啥玩意儿,再学习基础心理学知识,然后死啃一阵犯罪学的东西,最后去接触犯罪心理学。一步到位的可能不是没有,毕竟这年头天才太多,不然都象俺们这么白痴的话社会早就倒退回石器时代了。不过即便是对那些有天赋的朋友,我们也诚恳地建议你们能把基础打好----空中楼阁毕竟隐患太多。说了这么多废话,无非是想提醒大家要注意在写作当中随时可能遭遇到的专业化障碍。我们在这里也给大家出点歪点子,那就是尽量合理地绕开自己所不擅长的领域。做就做到专业!如果做不到,可以另辟他途;切忌“画虎不成反类犬”。 三、关于作品的人物。 连环杀手犯罪小说在主人公的塑造上,通常都是以第一人称或第三人称视角来进行描写。在这里,我们只想提醒大家在以第一人称写作的时候要注意:首先,第一人称有一个“短处”,那就是读者从一开始就明白,“我”是不会死的,否则讲故事的人就没有了;其次,第一人称写作会有局限性,那就是情节的推动都必须在“我”的认知范围内,也就是说,所有出现在故事中的都得是“我”看到的、听到的、说出口的、思考中的;最后,就是第一人称写作最好不要以“我”作为整个系列案件的谜底元凶,这会给读者带来些许被欺骗的感觉。 大多数初尝文字创作的朋友在人物塑造上都会面临一个相同的问题,那就是如何才能避免“千人一面”。锦囊妙计俺们也没有,江湖术士的偏方到是还能说出个一二:一是对描写的人物确立某种语言特征或是行为特征,并在写作过程中反复出现以加深读者的印象;二是投机取巧地“借用”一下优秀文学作品的人物形象----这也是常见于网络文学写作的一种比较取巧的手段。譬如痞子蔡的《檞寄生》,江南的《此间的少年》以及前一段时间大红大紫的《武林外传》,其作者都借用了金庸先生作品中人物的名字,并使得读者在阅读过程中对人物产生了一种“错位性”(中性词)的认识,不自觉地把金庸先生笔下的那些鲜活形象移花接木到自己对人物的认知上,作者也利用这种方式使自己塑造的人物仿佛在那一刻犹如“XXX灵魂附体”!当我们在事后惊觉自己原来坠入了作者善意营造的“人物形象重叠”的圈套中的同时,更多地则是对那些塑造出大家耳熟能详的人物形象的大师们奔涌而出滔滔江水般的无限崇拜。 不过虽说偏方没准儿能解一时之渴,但终归不是长久之计。要想把人物塑造得到位,归根结底还是得加强自身的写作水平,多读多看多写多练。在此我们无责任地推荐大家去读钱氏夫妇的大作《围城》与《洗澡》,钱先生的博学渊博自不必说,零距离对人物的刻画真是入木三分,而杨先生在《洗澡》中文字简洁洗练,虽只是寥寥数笔,却同样把人物勾勒得栩栩如生,真是令我辈只有垂手汗颜的份啊!年轻一些的朋友们如果觉得上述作品有时间上的隔阂感,那我们还可以向您推荐一下余华、林白或是池莉的一些早期作品;如过是习惯于阅读网络文学的朋友我们则希望您至少可以多看看痞子蔡的文章,此公能够在相当一段时期内执网络写作之牛耳,绝非浪得虚名。 四、关于作品的大方向。 这是个比较空洞的议题,它有可能涉及到作品的内容形式,价值取向,道德立场等等等等。对上述所有的问题我们自己的心得只有两个字----“人性”。写故事其实是写人(这个观点不一定正确哈),象犯罪小说这种题材的作品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许多黑暗面的情节,而我们则十分老土地认为:突出人性美好的一面,鞭鞑人性丑陋的一面还是应当成为一个主旋律。如果作者出于对故事或情节的需要而不想在这个矛盾点上阐明立场的话,就不妨通过文字手段去淡化它,同时将对人性的讨论推向前台。变形金刚中的“汽车人”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爱?《异形VS铁血战士》为什么人类会与铁血战士合作?因为创作者无一例外地对他们赋予了更多的“人性”。读者都是人,越接近人性的东西才越有可能打动他们。伟大的作品之所以能历经岁月蹉跎却依旧光彩夺目,往往都有一个共通之处----那就是他们始终绽放着人性的光辉。
一部好的连环杀手犯罪小说应当是什么样子的?其实我们自己也回答不出来,或者准确地说,是我们还远不具备去定义它的资格。写点儿注意事项也好,谈点儿心得体会也好……既无含沙射影针砭他人之心,亦无假冒高人自吹自擂之意。我们一直觉得,敢于自我否定是进步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对的应当坚持,错的就应当承认。对之前某些观点可能给大家带来的误导,我们深感惭愧,也请大家多多批评原谅。也许今后有一天我们会再写点儿什么东西出来自抽今天这篇烂文,希望大家不要觉得奇怪。因为第一,人的认识总是不断推进的;第二,我们的脸比较大,不怕丢了找不回来。 最后,我们还是衷心祝愿所有的犯罪小说作者能妙笔生花,写出令自己、令读者、令我们都心仪的优秀作品出来。如果说每个成功者都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之上,如若不嫌弃,我们甘愿成为您迈向巨人肩膀的垫脚石。
犯罪研究工作室 2007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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