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证据学入门白话讲座

(进阶练习1

 

命题人:“指纹·犯罪研究工作室” 冰冰  赵老师  老何

特别鸣谢友情技术支持人员:汤圆

题目:犯罪剖绘进阶练习题《个案与连环杀人案件比对剖绘----黑色大丽花谋杀犯&金伯利鲁恩的疯狂屠夫》

 

同学们好,经过近三个月的学习以及《为杀害子夜的凶手画像》那次随堂练习,相信大家已经对犯罪剖绘以及证据适用规则、归纳法和演绎法都有了初步的认识,也就是说,大家应当具备了一点犯罪剖绘的基础能力,不过从上一次随堂练习的成绩来看,几乎可以说是……就差“全军覆没”了,这也提醒包括我们犯罪研究工作室在内的所有人都不能停留在现有阶段而驻步不前,在犯罪剖绘研究这条无止境的道路上,希望大家能与我们共勉!

这次进阶练习题不但起点更高,难度更大,而且同时是《白话讲座》第一部分的期中测验,我们还将通过参考这次测验以及上次练习的成绩重点关注某些能力突出的同学,并在其自愿的前提下考虑决定其是否可以加入犯罪研究工作室(关于犯罪研究工作室的情况可参见我们的网站http://www.fingerprint-css.com/),能够加入犯罪研究工作室的同学不但可以在我们这里进行犯罪剖绘的强化学习,而且将在工作室主题咖啡屋内享受内部消费优惠,拥有借阅内部资料的权限以及网络资料查询的成员个人ID与权限(同时须严格遵守工作室的内部规定),如居住在北京地区可参加工作室的例会。以上,期待大家的参与和表现!

现在发卷!

      《黑色大丽花谋杀案》

     

1947115日,美国,加利福尼亚,洛山矶,中心住宅区39街,诺顿街区。

上午10点左右,一名叫贝蒂·伯辛格的家庭主妇带着自己3岁的女儿去鞋匠那里取送修的鞋子,当她们路过诺顿街区一片茂盛的草地的时候,伯辛格似乎看到那里躺放着一具残破的人体石膏模型,在她走近之后震惊地发现这原来是一具被支解的赤裸的女性尸体,伯辛格立刻用手挡住了自己孩子的眼睛,并带她一起奔向左近的街区报警----举世震惊的“黑色大丽花谋杀案”就此拉开了帷幕。

  

现场勘验报告:

白种女性裸尸,弃置于诺顿街区荒地,尸体自肚脐处被拦腰斩成两段,面部朝上,双臂上举,肘部弯曲,两腿笔直伸展,分开角度很大(大于60度),两部分尸体被对正摆放,中间相隔约50厘米,尸体被清洗得很干净,现场未见到血迹,胸部(乳房)遭到严重破坏,嘴自两边嘴角被割开,伤口直至耳根。尸体发现时间为1947115日上午10时许,从尸体上的露水痕迹判断弃尸时间可能为凌晨200左右。弃尸地点周围经常有车辆行人经过,未得到目击报告,很明显,弃尸地点并非案件第一现场。

   

被害人验尸报告:

被害人经指纹核对确定为22岁的白种女性伊丽莎白·安·肖特,身高171厘米,体重51.2公斤,蓝眼睛,头发原为褐色,后被染成黑色。因为尸体有被冷藏过的痕迹,所以死亡时间只能粗略判断是在14日下午1500-1700之间,死因为头部遭到重击导致颅骨内陷或面部失血过多,还有可能是由于面部失血流入肺部导致其被呛死。尸体被自肚脐处切成两部分,时间应当是在被害人死亡后,但由于尸体破坏情况太严重,且致命伤口过多,所以亦不排除被害人是被活着切割开的。血液基本被放尽,尸体内外全部被用水清洗过,未找到任何精液或类似的痕迹。

    

上半部分:头部内陷式骨折,面部多处淤伤,嘴部自嘴角向两边割开,伤口呈锯齿状,下颌骨与咬合肌均被切断,伤口直至耳垂,该伤口使得被害人面部看似呈现出一种诡异的笑容(很明显是参照了小丑化装的样子)。很反常的是,口腔已经出现了比较严重的腐烂,而且里面塞满了可能是用来止血的蜡。颈部无明显外伤,但有被捆绑的痕迹。胸部伤口多,主要集中在两乳房位置,右侧乳房几乎被切掉,其他伤口多为锯齿状切割伤,另有多处烟头烫伤。上半身的脏器被塞入胸腔,经解剖,胃内无半消化状的食物,但是部分残渣显示被害人曾经吞食或被强迫吞食过大便。双臂有多处淤伤及骨折,多根手指骨折,红色的指甲油大部分已脱落,还有几个指甲被拔掉,手腕处有被捆绑的伤痕。

     

下半部分:脚踝处有被捆绑的伤痕,伤痕面积大,伤口自下向上翻起,被害人可能被倒吊过,双腿自膝盖位置骨折,大腿有多处伤口不深的刀伤(大部分是划伤)以及淤伤,其中左大腿前侧有一较大的伤口。生殖器无遭受性侵害的痕迹,肠子等脏器被冲洗过以后塞入腹腔,下腹部有一个类似做过子宫摘除手术的伤口,子宫被取走。总体而言,下半身的脏器丢失较多。

     

从被害人所有的伤口判断,被害人是被用大型砍刀类武器分尸,其死因存在多种可能性,但是毫无疑问,她在死前被惨无人道地折磨了3648小时,犯罪人用于折磨她的凶器应当是短刀以及棍棒等。

关于被害人的背景资料:

被害人伊丽莎白·安·肖特(昵称“贝蒂”或“贝丝”),1924729日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的海德公园市,父亲克莱奥·肖特,母亲是菲比·肖特,被害人在肖特夫妇的五个女儿中行三,其父在她很小的时候借伪装自杀离家出走加利福尼亚,多年后打电话给其母希望复合,被其母拒绝。

贝蒂在1940年被送到迈阿密,她随后辍学去酒店开始做服务生,16岁的贝蒂已经出落得甜美动人,并开始效仿当时的偶像影星迪安娜一身黑色的着装来树立自己冷艳的形象。少女时代的贝蒂就树立了两个理想:第一,嫁给一个军人,最好是空军;第二,成为一名演艺界明星。她开始混迹于军营和海军基地附近的公共场所,并与多名军人发生过纠葛,她父亲对她这种状态的反感,加之父亲在她幼年时对整个家庭的遗弃行为,最终导致了其父女关系的彻底破裂。

1945年年底,贝蒂与一名叫马特·戈登的飞行员确定了恋爱关系,戈登后被派驻海外;不久后戈登的母亲给她发来电报,说戈登因飞机坠毁死亡(该情况后被核实),贝蒂生前这段唯一正常的恋爱关系随告结束,但是戈登已经无疑幻化成为了她心目中的归宿,在她被杀害后,在她寄存于长途汽车总站的个人物品中仍保留着记录戈登死亡的报刊文章。在她失去爱人的同一时期,一部名叫《蓝色大丽花》的电影上映了,由于贝蒂的那身黑色装束(穿着黑色的内衣、内裤、外衣、裙子、丝袜,黑色的鞋,甚至把头发染成了黑色,还戴着黑色的廉价戒指),她周围的人开始称呼她“黑色大丽花”。

贝蒂白天徘徊于好莱坞的街头,并幻想在某一天被“星探”发现,从此走上成为演艺明星的道路;而晚上她则不得不从自己的“白日梦”中回归现实----由于她的虚荣和懒惰使得自己一直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她甚至付不起一天一美元的房租,她只能用身体作为代价去向任何一个对她有“兴趣”的男人换取食物、酒、香烟、衣物乃至一张可以过夜的床,有证据表明她也曾经偶尔卖淫来挣一点生活费,虽然这为数不多的钱也很快会被她挥霍掉----贝蒂宁可挨饿受冻也不愿意缩减自己在服饰方面的开支。同时,由于贝蒂的生活上的放纵以及为人的自大虚荣,她身边几乎没有一个真正的朋友,也没有哪个男人愿意与她维持长久的关系,哪怕只是简单的肉体关系。

194718日,她认识的一个男人收到了贝蒂寄来的一封信,信上说她已经去了芝加哥并尝试作一名时装模特(这很可能也是她许多“白日梦”中的一个)----这是她生前写过的最后一封信;19日,一名叫罗伯特·“红”·曼利(因为他长了一头红发)的推销员开车送她到去往芝加哥的长途汽车站(贝蒂的行李就寄存在了这里)----这也是贝蒂生前最后一次被人看到,她说她要去芝加哥看望她的姐姐,但是没人知道她到底有没有坐上那趟长途车。

直到115日,她的尸体被发现,贝蒂尽管已经失踪了将近一周的时间,但是没有人因此向警方报案----她在短暂的一生中都希望成为人们注目的焦点,但是事实上没有任何人真正关心她。

关于案件的后续调查情况:

125日,贝蒂的黑漆皮钱包和黑色的鞋子距离其尸体被丢弃地点只有几公里处的25街区1819E单元处的一个垃圾桶内被发现了;而在123日,报社收到了一个包裹,包裹内有贝蒂的出生证明、社会保障卡、她生前与许多军人的合影、一些名片、报导马特·戈登死亡的剪报、存放行李的寄存票以及一本通讯录,通讯录上虽然有几页被撕掉了,但是依旧剩下了七十五名男性的名字和联系方式,随包裹寄来的一个信笺上有用从报纸或书刊上剪接拼凑的几句话:“这是大丽花的财产,还会有信件寄来。”

     

128日,一封短信被寄送到警署,这回是用手写的几句话:“周三,129日上午10点是转折点,(我)要在警察那里寻开心。”落款是“黑色大丽花复仇者”,很多人依据该信笺的内容推测凶手很可能将要在上述时间自首。

     

当然,凶手并未如“约”自首,而是马上又寄给警方一张剪接加手写修改的信笺,上面说:“(我)改变主意了,你们不会和我公平交易的,大丽花的死是合理的。”

    

以上三封信笺中,第一封可以说无疑是犯罪人寄来的,第二和第三封被推测为极有可能是也是犯罪人寄来的。在所有十六封疑似犯罪人寄来的信笺中,只有这三封信是得到了官方各专家和学者一致认定的。

遗憾的是,在这三封信笺以及包裹里的物品中都未能找到犯罪人的指纹或其他有价值的线索。

案件被公布后,在很短时间内就有33个人向警方自首说自己就是犯罪人,警方在通过各种方法排除了他们的嫌疑后将其中大部分送进了精神病院;最后见到贝蒂的罗伯特·曼利和收到她信件的菲克林都经多次讯问与测谎后被排除了嫌疑;贝蒂通讯录上有记录的七十五名男性经调查被全部排除……警方先后详细调查过数千名有可能存在嫌疑的对象,但是最终一无所获。本案遂成为了二战后美国加州历史上最耸人听闻了悬案。

贝蒂--伊丽莎白·安·肖特--“黑色大丽花”,最终被安葬于奥克兰的一处公墓中,在她的葬礼上,只有六名亲友来凭吊了这个年仅22岁的、命运悲惨的女性。

          Short's headstone

  

依据上述案件描述,请对本案的犯罪人作出以下书面剖绘:

1、         犯罪人的性别?(2分)

2、         犯罪人的人种?(仅在白种人、黑种人、亚裔及西班牙裔与葡萄牙裔中作答即可)(2分)

3、         犯罪人的年龄?(以10岁差距为跨度的大致范围)(2分)

4、         犯罪人的动机是什么?(如存在不只一种动机请务必排列清楚动机的顺序,即明确什么是第一动机,什么是第二动机……)(2分)

5、         本案的犯罪人是否有可能是连环杀手?(2分)

请同学们在进行书面剖绘时务必注明作出剖绘的原因/理由,否则即便是剖绘结果正确也最多只能得一半分,而且大家可以在题目范围外对犯罪人的其他特征进行剖绘,如结果与依据正确(必须都有且必须都正确),我们会适当给予分数,但总分最多不会超过每迷的最高分上限----10分。

现在请同学们开始进行剖绘!

 

 

犯罪剖绘进阶练习题PART 1《黑色大丽花谋杀案》

答案及评分标准

 

首注:本次进阶练习题不再用黑体字向同学们标注重点线索以提升难度,由于是呈现真实案件的原貌,题目中基本不存在什么干扰线索,且本案属于可直接进行分析的案件类型,考察的就是同学们犯罪剖绘的基础能力。

    

1、        犯罪人的性别?(2分)

答案:男性。

答案解析: 从本案的动机类型(施虐动机/性动机/仇恨动机)上来讲,通过归纳性依据来看,前两种动机很明显是一名男性犯罪人针对女性的,仇恨动机通过尸体面部被破坏的情况也显示出是针对某种类型的女性或所有的女性的;而且从尸体的支解方式上来看,这不是一个女性犯罪人能够实施完成的(将尸体切成两半需要相当大的力气);此外,搬运尸体也是需要一定的体力才能完成的。

评分标准:答对男性可得1分,答男性以外不得分;答对答案解析中的任意一条理由或有类似表述的得1分。

    

2、        犯罪人的人种?(仅在白种人、黑种人、亚裔及西班牙裔与葡萄牙裔中作答即可)(2分)

答案:白种人。

答案解析: 从归纳性理论依据上来讲,与性侵害有关的暴力犯罪通常都发生在同种族之间;但是更重要的是,在20世纪40年代,白种人以外的其他人种在美国都是受到强烈歧视的,被害人这种一心渴望成为明星的人也许因生活所迫或爱慕虚荣去出卖肉体,但对象绝对不会是白种人以外的其他种族----这在那个年代几乎是不可能的,也是被害人自己绝对无法接受的,所以,犯罪人很可能是白种人,否则他就没有办法去诱骗/引诱被害人进入自己的控制范围(也就是案件第一现场)。

另外,从尸体的破坏情况表明,犯罪人应当是有一个固定的处所来实施犯罪行为的,而且很可能是他自己的住所;从他应当是诱骗/引诱被害人进入自己控制范围的推论来看,犯罪人应当有一定程度的经济能力(至少应当是比被害人好得多);从弃尸地点来看,犯罪人应当只可能用车来运送尸体,即便是在美国1947年的时候,车也是一种奢侈品,借用朋友的车或工作单位的车?这太冒险了,这与犯罪人嚣张残忍却又不失谨慎的犯罪模式不吻合。那么如果犯罪人用的是自己的汽车的话,我们可以推断他的经济能力应该是相当不错的。同时具备以上所有特点(有安全、固定的住所,经济能力不错甚至拥有汽车)对于1947年居住在加州的白种人以外的种族来说,几乎都是不可想象的。

评分标准:答对白种人可得1分,答白种人以外的其他人种不得分;答对答案解析中的任意一条理由或有类似表述的得1分。

 

3、        犯罪人的年龄?(以10岁差距为跨度的大致范围)(2分)

答案:30-50岁之间都可判正确。

答案解析: 从尸体破坏的情况来分析,犯罪人应当是拥有相当力量/体力的,而且作为性动机的存在,能够拥有如此强烈性欲的男性----犯罪人的年龄应当不会超过50岁;从另一方面来看,犯罪人的经济能力与反侦查能力(清洗尸体,隐藏指纹和笔迹等,同时也多少反映出他的受教育程度)应当是与其年龄直接挂钩的----他的年龄也不应当低于30----尤其是在美国战后经济恢复的初期,这个大多数40岁以下的男人还都过得朝不保夕的日子里。

评分标准:30-50岁之间都可判正确,得1分,答此年龄范围外的不得分;答对答案解析中的任意一条理由或有类似表述的得1分。

 

4、        犯罪人的动机是什么?(如存在不只一种动机请务必排列清楚动机的顺序,即明确什么是第一动机,什么是第二动机……)(2分)

答案:第一动机是施虐动机,第二动机是性动机,第三动机是仇恨动机。

答案解析:首先,犯罪人的“兴趣”最主要还是集中在折磨被害人上, 他使用多种凶器折磨了被害人两天,与此相比较,杀害被害人反到是附带的结果,因为被他如此折磨的被害人最终只可能剩下死亡这一种归宿----即便是如果她很“幸运”地在被折磨的过程中没有死亡的话。犯罪人的手段十分“细致”,可以说他几乎没有“遗漏”什么折磨被害人的方式(戳、砍、划、烫、击打、捆绑等,甚至还强迫被害人吞食大便----我们不认为这是被害人自愿吞食的物品),也就是说,犯罪人一直在幻想当自己控制一名被害人之后该如何如何,他也很清楚当自己真的控制了一名被害人后,他将要实施什么行为来满足自己的幻想与欲望(包括性欲)。从犯罪人的侵害对象与侵害方式上来看,犯罪人应当具有非正常取向的性欲,而且从被害人被折磨的程度不难看出,这种性欲是极其强烈的,几乎很难遏制的。最后,我们可以看到被害人嘴上被切割开的这个似乎具备某种象征意义的伤口,这不仅仅是犯罪人用以满足自己幻想与欲望的一种手段,同时也反射出犯罪人针对女性的反社会人格,很可能在他看来,所有女性都是“小丑”或“卖笑的”,甚至是“对男人对她们施加的任何行为都会用笑脸谄媚相迎”的,被害人所代表的人群----二战后徘徊在好莱坞街头的女孩,虚荣,自负,好逸恶劳,生活放纵,梦想一朝成名并为此可以出卖一切,这种女孩并不少见,被害人只是其中之一,犯罪人并不是针对某个被害人,他针对的是被害人所属人群的所有人,甚至是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女性。幼年母亲管教严厉,女性家庭成员生活不检点或有乱伦行为,成年后恋爱、婚姻不顺利都有可能是造成犯罪人对女性如此仇恨的诱因,但是上述原因一定是同时或绝大部分同时存在的。

评分标准:本题得分较难。三种动机中,第一动机必须回答正确且排序为首,第二和第三动机至少回答出一个才能得1分,否则不得分;答对答案解析中针对自己答案中回答的动机的任意一条理由或有类似表述的得1分,答出一种以上动机但在解析中却只回答了一种动机的依据不得分。

 

5、        本案的犯罪人是否有可能是连环杀手?(2分)

答案:本案的犯罪人极有可能是连环杀手。

答案解析: 残忍的手段直接源于犯罪人极其强烈的幻想与欲望,折磨杀害一名被害人是不可能完全满足他的,他知道如何控制被害人,如何实施折磨被害人的行为以实现其幻想,他懂得隐藏/灭失证据来阻碍案件的侦查,他选择公共场所抛尸,既让人们看到了自己的愤怒又没被人目击/发现……犯罪人似乎对犯罪很“熟练”,他曾经是一名连环杀手的可能性最大,如果不是,那么他也应当会继续实施谋杀来满足自己的幻想,也许他会更谨慎,也许会更自信,也许不会再把被害人的嘴切割成小丑的样子,但不变的是,除非有什么客观原因阻止了他,否则他还会继续杀人。

评分标准:只要回答有可能或类似表述的即判正确,得1分,否则不得分;答对答案解析中的任意一条理由或有类似表述的得1分。

 

关于本案整体剖绘结果与“标准答案”正确性的简要评估

犯罪人是男性,白种人,30-50岁之间,自幼母亲对他管教严厉,女性家庭成员有生活不检点甚至乱伦的行为,他是个连环杀手,有精神分裂状况并具备强烈的反社会人格,作案是兼备了施虐动机、性动机与仇恨动机,平日从事技术性工作,很可能是医生、法医、军医或屠夫之类的与人体或尸体有关的工作,也许从前没有犯罪记录但是很可能有过支解人类尸体或小动物、人偶的行为,他有一定经济能力,拥有或租赁了固定住所,独自居住,很可能还有汽车,他可能上过一段时间的学,有一定层次的知识范畴,具备一定的反侦查能力,自卑,喜欢为自己所做的一切找借口推脱,恋爱与婚姻(如果有或曾经有过的话)都很失败,他幻想通过折磨某个人来显示自己的控制力,并希望自己所展现的控制力能够得到尽可能多的人的认可。----以上是工作室使用自己建立的剖绘理论进行书面剖绘的结果。

关于答案的正确性,由于本案不适用地理剖绘法与直觉剖绘法,我们参照比对的是约翰·道格拉斯对本案使用两分法剖绘的结果以及工作室赵老师和老何使用行为证据分析法剖绘的结果,并在三种剖绘结论的交集中选择了五个相对简单的点作为题目。剖绘规则的适用顺序为:证据原则是第一适用原则,归纳法是第二适用原则,演绎法是第三适用原则。我们乐于解答同学们对本案的任何疑问,也希望大家能够对我们的不严谨之处多多指教!谢谢!

 

 

 

 

指纹·犯罪研究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