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证据学入门白话讲座(三)

 

教材:《犯罪心理画像----行为证据分析入门》(美)布伦特·E·特维 著,李玫瑾等 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

主讲:“指纹·犯罪研究工作室” 赵老师    

课程名称:《第一章 犯罪心理画像的历史》第三课

 

    大家好,我自我介绍一下,我是代客的赵老师。由于冰冰老师发生了意外,所以在冰冰老师休假的这段时间里由我给大家继续上这门课。

     好,自我介绍结束。咱们开始上课。首先我先把冰冰老师讲过的两节课的内容给大家回顾一下……哦,不用记!书上、网上都有。我只是做一下承上启下的衔接。 

    上两课主要讲述了犯罪心理画像的概念和犯罪心理发展的历史。众所周知,犯罪心理画像是一门非常复杂的学科(还不能说是科学),他囊括了很多独立学科的内容及范围,吸收了很多其他学科的研究方式、方法。上两讲就主要说到了犯罪学和刑法学对心理剖绘发展的贡献。在心理剖绘研究初期,进行研究的专家主要是犯罪学专家,就是那种带个帽子留着长胡子的老头,胳膊里夹本书,手里拿个……

“那是甘道夫!”

呵呵,说错了,拿个骷髅头……

“那是黑暗法师!”

这位同学,下回回答问题要举手。你虽然很积极,但是说的都不对。可能你上节课没有来吧。我们说的是专门研究罪犯和犯罪的犯罪学家,他们主要从犯罪人的生理特征入手,总结出一系列的“研究成果”。虽然同学们现在看来十分幼稚可笑,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就是这些“新奇”的想法开启了这个学科的大门。比起其他的参与者来说,我认为真是很有“理论依据”和“技术含量”了。

犯罪学家独领风骚之后就是进行刑事研究的刑事学家了。刑事学家的特点是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优势,提出了一套完整的破案理论,什么调查啊、记录啊、画像啊、档案啊等等。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他们都是曾出身于一线,并且得到了上层的支持,在他们的努力下,“强制”公、检、法、司及各基层单位的同志学习。这里杰出的人物贝迪永父子。老贝迪永自不用说,小贝迪永曾是叛逆青年的时候还看不上他老头的那点东西,后来也是幡然悔悟,继承父业,虽然没有什么重大突破,也算是延续和发展了这套理论,并且推而广之。

格罗斯同志随后粉墨登场了。他是近现代对犯罪心理画像打下基础并不断推动其发展的重要人物。他是刑法学家,但是他更加注重心理画像的严谨性,对证据的收集和分析更加客观。在此基础上,老格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吃苦耐劳,把心理画像事业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使人们对这个学科有了更深的认识和理解,为心理画像不论在刑事侦查阶段,还是在审判阶段,更重要的是使其在刑事理论方面都占据了一席之地。   

下面我们继续往下讲今天的内容。

由于犯罪心理分析这一学科越来越热门,就像是现在的司考和考研,好多人都开始往这个部门里靠。譬如刑事病理学了,说白了就是法医,他们也和上面的贝迪永父子一样属于刑事科学家,只不过分工不同,那爷俩是搞刑侦的,我们现在说的是开膛破肚的,呵呵。刑事病理学家,举个不周延的例子,法医,大家都知道吧。其实很多侦探都是病理学家,比如华生,就是《福尔摩斯》里的那个个子不高,有点胖,穿礼服,戴礼帽,福尔摩斯有事就问他,没事就损他的那个脾气好的老头。他是个医生出身的侦探,虽然不是法医,但是对病理方面很有研究,对福尔摩斯帮助很大。另外,金田一、科南等等都对病理学有一定的了解。刑事病理学家进入这一学科后,画像的依据更多了,已经不是以前干瞪眼、瞎琢磨人家头盖骨是方是圆,手是不是六指的阶段了。这回显微镜、试管、切片、DNA、病理分析等等一上手就把警察们给震了,豁然开朗啊!在他们的协助下,许多以前不被人所认知的线索浮出水面,大大缩小了侦查范围,提高了结案率。

     最早有书面记载的刑事病理学家直接参与到心理画像工作的案例是著名的“开膛手杰克连环杀人案件”。这里说到的是“首次”,也就是说并不是刑事病理学家在此之前都吃闲饭来的,而是这次刑事病理学家从二线顶到了一线,为心理画像提供了直接的技术支持,而且在书面记载上是首次的。犯罪心理画像专家借助刑事病理学家的工作成果,对犯罪人的情况进行剖绘。

传统的刑事病理学家的责任是记录和了解对被害人和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环境间的相互作用的关系。其中,刑事病理学家对尸体和所有与被害人尸体有关的刑事证据(如伤口痕迹、疾病、环境及被害人历史记录等)应当详尽的记录并作出分析。

啊?什么?听不懂?那我说的通俗一点,举个例子吧!李四同学殴打冰冰老师的案例。李四同学的那套三十六路杖法,如果放在心理画像专家的眼里,一看就是冲动型犯罪,为什么哪?首先,从动机看,两个人之前没怨没仇,只是话不投机;其次,从使用的犯罪工具看,随手拆下来的桌腿,说明没有事先的准备;第三,从冰冰老师被殴打之伤的程度看,全身上下挨了好几十下,伤痕不集中,而且每处伤都不重。从上述情况看来,李四同学不是一个专业的打手。什么?想听真实案例,这个就是真实的啊,在同学们的眼皮子底下发生的,印象比较深刻。具体说明一下,这个分析的第三点就是法医的鉴定,从被害人伤势的情况反映出凶手的一些特性,并且用以进行画像。还不行,要我说“开膛手杰克杀人案件”中刑事病理学家所起到的作用?那好吧,同学的要求就是我的方向,咱们就说说刚才提到的这个案子。

     乔治·菲利普斯博士(Dr.George B.Philips)是警察分局的一名外科医生,“开膛手杰克杀人案件”中他是直接参与了心理画像工作的众多法医之一。他们对被害人伤口损伤形态、特点及尺寸大小进行了详细的记录。通过分析这些材料,并且对同类型犯罪的被害人的状况进行比对后,从中得出一些有用的结论。乔治·菲利普斯在收集了被害人之一安尼·查普曼(Annie Chapman)伤口的相关信息后便得出“凶手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具有某种专业技能和知识”的结论。对于安尼死后器官被移除,他认为“切口处理的相当干净利落”。通过对上述收集的材料,米德尔塞克斯郡东南地区(South Eastern District of Middlesex)验尸官威尼·巴克斯特博士(Dr.Wynne E.Baxter曾经说:“通过尸体检验我们不仅能够确认死亡原因,并且还能得知犯罪行为的实施方式。在杀死被害人后实施的毁尸行为可能暗示着凶手的某些特征”。从他们的分析可以看出,他们的作出的论断已经有了犯罪心理画像的影子,也许在发展的过程中,病理学与犯罪心理画像有着不可分的“缘分”,他们必定会走到一起来。

什么?又太深了,看来我还要和大家进行磨合啊?好吧,那就再举个例子吧。比如李某的女朋友王某被勒死了,地点是她的家中,死时身穿睡衣,门窗没有被撬的痕迹,死后没有丢失财物,房屋中没有搏斗的痕迹,后经法医分析,王某是被人从身后勒死的。这些情况部分是刑侦人员现场勘查得出的,部分是经过法医人员通过上述调查及尸检后得出的,通过这些情况同学们能推断出什么结果哪?

    铃……铃……

    哦!下课了,刚才的那道题就当家庭作业了。同学们通过我们课上对于刑事病理学家分析案件中应用的技巧来审视这个案件。下节课我们给大家公布答案。

    第一次上课,经验有限,希望大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下节课再见。